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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名县公布第九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信息发布者:hehddmdm_7gvrtkul7lv
    2019-09-10 21:20:43    来源:大名县人民政府   转载

    大名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大名县第九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及其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

    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规定,为更好地保护、利用大名县域内的文物资源,讲好大名历史故事,让文物成为展示和推介大名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经专家、学者评议后,遴选出七处文物遗存及红色革命历史展馆为大名县第九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予公布。

    附件:

    1.大名县第九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2.大名县第九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大名县人民政府

    2019年9月9日

     

     

     

     

    附件1

    大名县第九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序号

    名  称

    年 代

    类 别

    地    点

    1

    金滩镇卫河故道

    明清-

    民国

    遗址

    大名县金滩镇金北村西侧附近

    2

    金滩镇户部分司旧址

    明清

    遗址

    金滩镇金北村西卫河东大堤十字街口西行20米北侧

    3

    王润齐神道碑

    碑刻

    该碑刻位于王村乡铁炉庄村南

    4

    周总理视察大名下榻处旧址

    民国

    红色革命历史事件展馆

    位于大名县城区广晋路中段北侧,省委党校大名县分校大门南侧路西

    5

    善乐营会议旧址

    现代

    红色革命历史事件展馆

    营镇乡东营村中主街道,距106国道约70米,东营清真寺错对门

    6

    金滩镇抗日联防大队纪念馆

    民国

    红色革命及历史事件展馆

    金滩镇金北村石头街东侧

    7

    大名滴溜酒老窖池

    明清

    近代工业及作坊

    大名古城内东南部原大名酒厂内

    附件2

     

    大名县第九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

    建设控制地带


    一、金滩镇卫河故道(遗址)

    保护范围:以现存卫河故道左右河堤内沿为基线外扩2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基线,外扩3米。

    二、金滩镇户部分司旧址(遗址)

    保护范围:以现存院落外墙为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同保护范围。

    三、王润齐神道碑 (碑刻)

    保护范围:以碑刻基座为基线外扩1.5米为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基线,外扩1米。

    四、周总理视察大名下榻处旧址(红色革命历史事件展馆)

    保护范围:以现有“周恩来视察大名纪念馆”外扩1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基线,外扩2米。

    五、善乐营会议旧址(红色革命历史事件展馆)

    保护范围:以现有复建的善乐营会议旧址院落外墙为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同保护范围。

    六、金滩镇抗日联防大队纪念馆(红色革命历史事件展馆)

    保护范围:建筑院落四周外墙为基线以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外沿为基线向四周外扩2米。

    七、大名滴溜酒老窖池(近代工业及作坊)

    保护范围:以窖池车间外墙为基线外扩2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外沿为基线外扩4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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